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使用辅助人员(书记员)体检公告
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使用辅助人员(书记员)面试工作已经结束,根据《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使用辅助人员(书记员)公开招聘公告》要求,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照拟招聘人数1:1.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现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《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使用辅助人员(书记员)总成绩汇总表》见附件
二、体检时间
2022年7月28日(周四)上午8点00分。
三、体检地点
郑州万安妇产医院一楼体检科(郑州市金水区万安街11号)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集合地点。
(二)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、验证。未能准时到达的,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。
(三)体检过程中,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,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(四)体检费用自理(200元)。
(五)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(六)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空腹、禁食、禁水8—12小时。
(七)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,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、检验项目。
(八)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您的录用。
(九)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,提前查询交通路线,适当安排路途时间,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。
(十)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,体检集合时需出示防疫健康码绿码,体温正常(<37.3℃)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,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,不得进行体检。
河南圆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
2022年7月27日